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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销售商泄漏客户信息

Posted October. 07, 2004 23:08   

9月初,住在仁川桂阳区的朴某(33岁)拿到手机话费单据后着实吃了一惊。因为以往都是4万~5万韩元的手机费用这次竟高达15万韩元。

话费单据上记录朴某8月末在因特网上先后进行两次结算,但他根本没收过在进行因特网结算时需要的认证编码。

朴某对此向移动通信公司和因特网购物中心提出了申诉,但得到的回答都是“向代理结算企业咨询”。

类似于朴某的受害消费者正式向购物中心提出抗议,该中心已于9月末委托警方进行调查。

经警方调查的结果显示,共有1500多人受到同样的损失,其中800余名是在因特网购物中心,700余名是在游戏网站受到损失。

据警方调查,手机销售商等取出移动通信公司的客户信息后,利用该手机号码和相关信息进行网络结算。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7日以取出客户信息提供给他人的嫌疑(违反“促进信息通信网的利用及对信息的保护”相关法律)拘捕了赵某(33岁)等2名手机商贩。

警方还以同样的嫌疑,通缉了盗取手机号码和用户信息的吴某(36岁),并责问通信公司疏忽对代理店职员和其老伴等的管理监督,以同样的嫌疑对通信公司进行不拘捕立案。

吴某涉嫌于8月初得到P公司特定产品的固有信息后,把该信息递给赵某(老乡关系),并委托他取出使用该款产品的客户的信息。

赵某则向在全罗北道益山市的K移动通信公司代理店打工的林某(26岁)支付30万韩元,得到了446名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并交给了吴某。

经查发现,该时期,京畿道利川市的同一家移动通信公司的代理店老板金某(34岁)也受到赵某的委托,提供1300多名客户的信息。

警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人可能是为了盗取的手机号码和用户信息进行因特网结算,而利用了客户的居民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指出:“如果复制手机和原手机的基站(发射台)不一样,只有复制手机收到认证编码,他们正是利用了这个漏洞。”

该负责人说:“手机制造商和通信商对各种信息的管理很不严密,很难查出手机固有信息究竟通过什么渠道流失。”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