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二审刑量大打折扣?

Posted September. 22, 2004 22:09   

한국어

对因牵连非法大选资金事件而被起诉的朝野党的政治人士的审判过程中,和一审法庭不同,二审法院几乎无一例外地大幅减轻了刑量。

有人指出,和一般人相比,对被起诉的政治人士,法院过于宽大。还有人提出法律本身存在根本性的问题。

▽“刑量打折扣”:汉城高级法院刑事8部于22日对因涉嫌2002年大选当时主导从企业募捐580亿韩元非法政治资金(违反了《政治资金法》)而被拘留起诉的前大国家党议员崔燉雄宣判了有期徒刑1年。和5月份的一审中被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相比,刑量减成了三分之一。

另外,对卢武铉的助手安熙正,法庭也驳回了曾宣判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的一审判决,宣判了有期徒刑1年。没收、追加征收金也从13多亿韩元大幅轻减到了5.9亿韩元。而涉嫌大选当时收受50多亿韩元非法大选资金的安某由于是在去年12月被拘留的,因此预计很快会被放出来。

此前,在大国家党方面,当时的候选人李会昌的助手律师徐廷友在一审中被宣判了有期徒刑4年,但在重审中则减少到了原来的一半的2年。前事务总长金荣驲也从一审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被大幅减刑到了重审的有期徒刑2年。

当时民主党候选人卢武铉方面,前议员李相洙在一审中被宣判了有期徒刑1年,在重申中则被宣判缓期执行而被释放。在一审中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3年刑的前议员李在祯在重申中只处以了罚款的判决。李光宰前总统国政状况室长李光宰在一审中被判了罚款3000万韩元,在现在的重审中则处于保留中。

▽缺乏“公平性”?据法院行政处的统计,去年重审裁判中可以推测处以减刑的比率的刑事事件重审中撤回原判的比率是54.3%。全体6.18多万件的重审中,撤销原判(大部分被减刑)的案件有3.16多万件。

有人指出,和非法大选资金相关的政治人士几乎接近100%的人在重申中被大幅减刑相比,那岂不是只对一般人适用了严格的尺度吗。

检察当局的有关人士表示:“对大选资金的调查,含有希望断绝过去错误的政治风气的国民性愿望。”并称:“一直期待着能分明地体现出这种历史性意义的判决,结果真的很失望。”

▽制度上的局限性:现行《政治资金法》的法定最高刑罚是有期徒刑3年。即使是再重大的事案也很难宣判更重的重刑。因此也存在着容易得到刑量轻减的一方面。

尤其是违反《政治资金法》的公诉时效是3年,和其他犯罪相比非常短。因此对于承认在2000年总选之前从赵东晚那收受了1亿韩元的舆论调查费用的开放的我们党的议员金汉吉的情况,在检察当局内部主张“由于是政治资金,时效已过。连起诉都很难”的意见很多。

法律界和市民团体等方面,则正在指出:“制定法律的国会议员们对于违反和自身直接相关的《政治资金法》,制定出了原则上很难重判的法律。”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