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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确定公务员全权信托制度

Posted September. 14, 2004 21:51   

持有与职务无关的股票的1级以上公务员将被排除在从明年开始施行的股票全权信托制度的对象之外。因此,全权信托对象与韩国政府最初的预想相比大幅减少。

根据这一决定,郑梦准议员等拥有企业的国会议员只要本人不加入与自己企业相关的国会常任委员会,就无需对持有股票进行全权信托或出售。

韩国政府14日通过国务会议审议,最终把包括上述内容的《公务员伦理法》修改案确定为政府案,并决定在本月内提交给国会。

根据修改案,即使是持有股票信托对象金额以上股票的1级以上公务员,只要证实其持有的股票与职务无关,就可以继续持有股票甚至追加购买股票。

修改案把是否与职务有关的判断标准规定为“是否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获得与股票相关的信息,以及是否有可能采取影响股价的活动”,并决定根据具体情况由股票全权信托审查委员会做出最终判断。

同时还决定,股票全权信托审查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由总统、国会议长及大法院院长分别推荐3名委员。

行政自治部次官权五龙表示:“部分人士认为,无论是否与职务有关,都要求对所有股票进行信托或出售的做法侵害了《宪法》规定保障的财产权。因此,决定由特别委员会审查议员所持股份是否与职务有关。”

修改案还规定,如果持有与业务相关的股票,则应该全权信托的金额为3000万韩元~ 1亿韩元之间,具体金额将通过总统令确定。如果拒绝全权信托或违反该规定,则将处以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拥有3000万韩元以上股份的一级以上公务员为525人,其中333人是地方议员,属于地方自治团体。

据行政自治部预测,从地方议员的情况看,拥有建设公司等与自治团体相关企业的情况很多,因此如果实行股票全权信托制度,大部分信托对象将是地方议员。

该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利用通过职务便利获得的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从中获取利益,从而要求公务员把股票的管理、运用、处分权限完全委托给信托公司,以防止进行干预的制度。



李賢斗 ruch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