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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性接待有可能名誉扫地

Posted September. 13, 200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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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新法,以后进入红灯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名誉扫地。

卖淫嫖娼受害女性支援中心“重新在一起中心”的赵镇景所长表示,“只要存在宽恕嫖娼者的社会看法,卖淫嫖娼就不可能根除。”并敦促变化对卖淫嫖娼的认识和强烈管制嫖娼者。

通过采访负责制定法案的法务部检察官裴城范和将指挥执行该法案的警察厅妇女青少年科科长李锦炯,了解了该法案对嫖娼者男性将产生何种影响。

▽参与卖淫嫖娼,会无条件受到处罚吗?新法案与现行的《沦落行为防止法》一样,也对嫖娼的男性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款并拘留。”

可是过去对在嫖娼时被抓获的男性,只是处以轻微的罚款后就立即释放。

但是以后,他们将受到服劳役等刑罚以及做社会义工、保护观察、禁止进入特定区域等保护处罚。

可是如果没有查出卖淫嫖娼的事实,则不会受到处罚,但是如果对方女性报警,则不管是什么理由,男性将无例外地受到处罚。

▽为何只处罚男性?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卖淫嫖娼者的处罚都不同。中国台湾只处罚卖淫女性,而瑞典则只处罚嫖娼男性。

新实行的法案规定,卖淫女性为“应受到保护的受害者”,而对嫖娼男性则定性为加害者。其理由是“哪一位女性会心甘情愿地卖淫?”

因此,认为女性并非自愿卖淫,所以只处罚男性。

▽因饮酒及接待文化,没有办法……:这只是借口而已。自国税厅引进接待实名制以后,红灯区酒店等地的接待日益减少。这是联系到卖淫嫖娼的道德败坏性接待文化正在发生改变的证据。实际上有很多健康的接待方法,如提供演出入场券等,但若执意要进行卖淫嫖娼接待,则应该有担“名誉扫地”风险的决心。

▽如何应对通过手机和互联网进行的隐密的卖淫嫖娼行为?组成互联网卖淫嫖娼对策小组进行管制。

通常认为互联网卖淫嫖娼是以1对1的方式进行,但是最近查明,一些人利用互联网进行中介活动。

如果认为利用互联网可以节省费用,而且可以匿名,那么这是非常错误的想法。互联网可以反向追查IP地址等,所以管制更为迅速,更容易。

▽据说扩大了卖淫嫖娼的范围:对在道德败坏美发厅发生的“行为”是否认为是卖淫嫖娼行为,将出现一番争议。实际上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应灵活运用。



金眞敬 kjk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