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初开始适用转让价上限制公寓的转让权买卖将被禁止。另外,即使入住公寓后一定期限内也不能对公寓转让权进行买卖。
据1日建设交通部透露,开放的我们党于上月31日向国会提交了主要内容为“对在公共宅地中出售的使用面积25.7坪以下的住宅,采用原价连动制方式的转让价上限制”的住宅法修改案。
该法案中还指出,从公共宅地出售的使用面积小于25.7坪的中小型公寓要公开宅地费、工程费、设计监理费以及附加费用等转让原价上的主要项目。
转让价上限制是政府考虑到宅地费、建筑费等公寓原价后规定转让上限制的方案,预计最晚于明年3月份开始实施。预计京畿城南市板桥新城市和华城市以及洞滩新城市的第二期公寓将适用该方案。
建设交通部计划对适用转让价上限制的公寓禁止对转让权进行买卖,并于入住后一定期限(例如3~5年)内不得再次出售该公寓。
另外,为了防止过热的订购热潮,将公寓预定优先权首先提供给无住房者和很早就预定登记的人的方案也正在协商之中。
建设交通部住宅政策科长朴庠禹称:“如果适用原价连动制,由于转让价格比市价低20~30%,有可能造成投机活动集中的现象,为了提前避免上述可能性,有必要制定禁止买卖转让权,禁止一定期限内再出售转让权,预定资格限制等有效防止措施。”
金光賢 kkh@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