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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Cenox”有罪

Posted August. 11, 2004 22:13   

对引发“是假的汽油,还是替代的能源”纷争的Cenox制造案,与做出无罪判决的1审判决结果不同,在重审中制造Cenox的行为被宣告有罪。

汉城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5部(部长审判长朴洪佑)于11日对因涉嫌制造和贩卖非法石油制品-Cenox而被不拘留起诉的Fusion Power公司总经理成某(51岁,女)和本部部长全某(46岁)的审理中分别处以1年零6个月徒刑的判决。

法庭还对另一个非法石油制品LP POWER的制造公司Ibenecs公司的代表下达了1年零6个月徒刑的判决,并宣布对Fusion Power公司和Ibenecs公司分别处以3亿韩元和5000万韩元的罚款。

法庭指出:“成某等人明知Cenox是《石油事业法》第26条上明文规定的非法石油制品,却为了将Cenox用于汽车燃料而大量制造和贩卖了Cenox。”

法庭还表示:“Cenox的酒精成分会腐蚀汽车燃料系统的零件,并排放有毒物质。如果将Cenox看作添加剂,在交通税法上无法征收交通税,而导致逃税现象,石油制品的流通市场将陷入一片混乱。”

此前,汉城中央地方法院1审法庭在去年11月审理同样的案件时表示:“不能将Cenox看作是非法石油制品,也不能认为会腐蚀汽车零件。”以此宣判无罪。

另外,在产业资源部于去年3月下达中止原料供应的“用剂供求调整命令”后,其生产和销售均处于被正式中断。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