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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委:暂时保留国会、大法院、大检察厅的迁移

推进委:暂时保留国会、大法院、大检察厅的迁移

Posted July. 21, 2004 22:16   

包括总统秘书室在内的73个中央行政部门被确定为将迁移到新行政首都的国家机关。

相反,立法部、司法部等11个相关机关自主决定是否迁移,大检察厅与司法部的迁移相联系,暂时被排除在迁移对象之外。

21日,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在汉城钟路区世宗路政府中央大厦举行了推进委第5次会议,最终确定了国家机关迁移以及新行政首都建设基本计划。

推进委在当天的会议上决定,在行政部下属的254个单位行政机关中,把青瓦台和主要中央部门以及隶属机关等73个机关从2012年开始到2014年分阶段迁移到新行政首都。独立机关广播委员会和国家人权委员会也被列入迁移对象。

截至到7月,在这些迁移对象机关工作的职员达到18027人。

推进委还对原列入迁移对象的国会、大法院、宪法裁判所、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等11个宪法机关和大检察厅等12个行政机关保留了迁移决定。

国家情报院、金融监督委员会、中央公务员教育院、气象厅等181个机关以没有必要与行政机关同时迁移或所需的迁移费用太多为由,被排除在迁移对象之外。另外,推进委计划,截至到2030年,投入45.6万亿韩元的建设及迁移费用,把新行政首都建设为2000万~2500万坪,入住50万人的城市。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团副团长李春熙表示:“我们决定,不先提交与宪法机关迁移相关的国会动议案,交给相关机关自主判断。我们计划,通过总统承认程序,本月在官报中公布迁移对象机关。”



金光賢 李澈容 kkh@donga.com lc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