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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高层公务员不正之风调查处问题引发争议

设置高层公务员不正之风调查处问题引发争议

Posted May. 25, 2004 22:09   

卢武铉总统指示,在总统直属机构腐败防止委员会(简称腐防委)下属设置“高层公务员不正之风调查处(简称公不处)”。因此,高层权力层司正主体以及性质是否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倍受关注。

一些人表示欢迎说:“为分散检察机关权力和建立独立的司法体制,有必要设置公不处。”但检察机关提出强烈的抗议,而且还会产生因赋予特别司法警察权导致的调查指挥权问题,因此,还要修改《刑事诉讼法》。总之,需要解决的课题很多。

△内容和背景:对公不处的性质的地位没有做出任何决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卢武铉总统确实具有在腐防委下属设置公不处的想法。卢武铉总统的构想是,把该调查机构设置在并非检察机关的腐防委下属。

如果设置公不处,将拥有独立的调查官。公不处有可能成为监视高层公务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正之风的特别司正机构。调查对象将包括,总统、国务总理、长官和次官、国会议员、监查院、国家情报院、警察厅等权力机关的高层干部、审判长、军队将军、直辖市团体长等。

设置公不处是在总统选举时卢武铉总统做出的承诺。而且在第17届议会选举时,开放的我们党和大国家党也做出了相同的承诺。把这样的组织独立于检察机关意味着不能只相信检察机关。而且还包括牵制庞大的检察权的意图。

△焦点为是否赋予起诉权问题: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只有检察官能提起公诉的“公诉垄断主义”(《刑事诉讼法》第246条)。

如果对公不处赋予公诉权,公诉垄断主义将消失,检察机关的地位将受到动摇。而且由于司正调查的二元化,被称为“检察机关调查的花朵”的特别调查功能将大幅下降,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和汉城中央地方检察院特殊部也将变得有名无实。

相反,如果公不处不具有公诉权,公不处像负责卫生管制的区厅一样,只有特别领域的第1次调查权。如果这样,公不处将成为又一个“特别司法警察机构”。

△检察机关反对:大检察厅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对总统选举资金的调查,检察机关正在恢复政治中立性和国民的信任。在这样的情况下,设置外部司正机构只是多此一举。”一些检察官表示不满说:“难道真的不值得信任检察机关吗?”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