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政府要求KBS分红

Posted November. 11, 2003 22:46   

政府决定,要求韩国广播电台(KBS)把收入分为TV广播收视费收入和一般收入,并按照相应比率计算纯利润之后向政府交纳利润。因为KBS虽然是公营企业,但从未向政府分配利润。

财政经济部官员11日表示:“曾向KBS提出分红要求,但是KBS主张‘KBS是靠TV收视费来运营,所以分红是不可能的事情’。针对这一情况,政府计划把收入分成TV广播收视费收入和一般收入,并对后者收取利润分成。”

也就是说,对于TV收视费的收入允许KBS自行支配,但是对一般收入上的纯利润收取利润分成。

去年,KBS的总收入为1.2932万亿韩元。其中,TV收视费收入为4820亿韩元(37.3%),广告费等一般收入为8112亿韩元(62.7%)。

如果以62.7%的一般收入比率来计算的去年一般收入上的纯利润为646.437亿韩元。去年的纯利润总额为1031亿韩元。

对此,KBS反驳说,把一般收入比率直接适用于全年的纯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是不合理的。

KBS预算企划副周刊郑成镇强调说:“应该把TV收视费收入排出在收入之外,政府把TV收视费上的收入和一般收入加在一起计算其比重的计算方法是对收视费性质的错误理解。”

最近政府提出分红要求之后,KBS拿出了以下反对依据:△占收入相当一部分的TV收视费收入是属于特别负担金,因此不能属于政府的一般财政△如果收入中不包括TV收视费收入,将会形成逆差,从而就谈不上什么分红。

自从1973年KBS转为公社之后,从未向政府交纳利润分成。1984年,全年纯利润超过了制定条款所定的内部支配收入额,因此向政府交纳了其剩余部分,但是此后该条款也被取消。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