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房地产拥有税再度上涨

Posted October. 23, 2003 22:49   

预计房地产拥有税的增幅度将比超过政府的当初计划。

23日,行政自治部负责人公布:“最近财政经济部等部门为了稳定房价,纷纷要求增收拥有税,因此正在研究明年将综合土地税的课税标准比原定的3%进一步上调的方案。” 如果将综合土地税的课税标准——标准地价的适用比率增加3%,税金将增长14%左右。

行自部于上个月1日在“课税制度修订方案”中决定, 从今年起至2005年,每年上调3%的综合土地税课税标准。

目前,综合土地税的课税标准是标准地价的36%。但面临本月末房地产综合对策出台之际,有人提出拥有税的实际课税标准过低的建议,因此正在研究在3%的基础上再增加1∼2%的方案。

该负责人称:“尚未决定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综合土地税的追加上调方案,还是只限于在首都地区的问题。”同时解释:“以汉城江南地区为例,其标准地价已增长了30%以上,如果再上调课税标准,那么财产税的增加幅度会急剧增大。”

同时,行政自治部还在考虑从2005年起将新建房屋附加额从每平方米17万韩元上涨至46万韩元的计划。

新建房屋附加额适用于计算建筑物拥有税(财产税)时,因此如果附加额增加,那么税金也就相对增加。

此外,行政自治部还在研究将原定于2006年实施的综合房地产税(暂定名)提前1年左右实施的方案。

该负责人称:“此次房地产综合对策是政府各部门共同制定的,所以行政自治部也在尽力研究相关方案,但考虑到实际征收拥有税的地方自治团体反对的可能性,所以我们采取了比较慎重态度。”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