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论]果真有“房地产特别对策”吗?

Posted October. 05, 2003 00:09   

卢武铉总统3日表示:“要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稳定房地产价格,如果至今为止出台的政策仍然不够,则将随时实施强度更大的对策。”毫无疑问,从根本上杜绝房地产投机,纠正资源分配的错误,并稳定房地产价格,是我国经济的核心课题之一。

但是对“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也有不少令人担忧之处。因为,在经济政策上,效果和费用只能共存,但是根据经验,实际操作者有可能再次以短期对症疗法企图把总统的话当作挡箭牌。

仅在今年,政府的房地产对策就已达20余件。特别是上月5日出台了有可能引起侵犯财产权争议的高强度对策。当时本栏表明了该对策的长期效果值得质疑的见解。预测正在逐渐成为事实。不仅仅是“9.5”对策,2001年以后政府出台的大部分房地产对策的结局都很相似。

为解决房地产市场的异常过热现象,也可以采用短期对症疗法。但是如果滥用,则有可能其副作用更大。作为“9.5”对策的产物的汉城江南一些地区的大中型公寓价格更加动荡,这也是典型事例之一。此外,还有可能引发侵犯财产权等围绕经济原则的混乱或抗税现象。如果不惜“任何手段”,则有可能引起更大的问题。例如,若按某些人的主张上调银行利率,则家庭亏损将进一步恶化,而且投资也将进一步萎缩。甚至有人担心有可能出现“房地产泡沫”的崩溃和由此带来的经济大乱。

之所以房地产对策陷于如此进退两难的境地,主要是因为未能协调景气扶持政策和房地产对策。政府应以对上述情况的冷静而全面的反省为基础,即使从现在起也要通过活跃投资,把房地产资金引到生产领域,并拿出可实现住宅供求平衡的原则而根本的可持续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