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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维持对韩总联第10届议长的一审审判

Posted May. 13, 2003 22:01   

大法院决定,即使去年成立的第10届韩国大学总学生会联合(韩总联)的纲领部分得到修订,实际本质没有发生变化,就应视为敌对团体。

因此,围绕韩总联的敌对团体的问题和解除通缉等问题的争议有可能升温。但今年成立的韩总联第11届执行部曾发表比过去温和的立场,因此司法部是否继续固守此次判决倍受关注。

大法院1部(主审裴淇源大法官)13日维持了对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被拘留起诉的韩总联第10届议长李享柱(25岁,音译)一审的判2年徒刑,终止资格2年的原判。

法庭在宣判书中指出:“第10届韩总联把纲领修订得更为温和,但这只是为适应环境,采取的不得以的措施或为得到合法团体认可,取得活动自由而采取的措施,很难断定其本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第10届韩总联曾于去年9月,把统一方案从联邦制修订为6.15共同宣言,修订了部分亲北倾向的纲领,以此试图取得合法地位。

法庭还解释说:“以第10届的名义制定的各种文件也把我们社会规定为美帝国主义殖民地,并把斗争目标定在铲除反美、反统一保守势力和加强民族统一战线后,把斗争方向定在驻韩美军撤退、签署北美和平条约、废除《国家安全法》、撤销对韩总联的敌对规定与各阶层的共同联带斗争。继承了此前韩总联的路线。”

接着法院表示:“包括第10届议长在内的干部是敌对团体祖国统一泛民族联合(泛民联)下属祖国统一泛民族青年学生联合(泛青学联)南方总部的主要成员,并与北方总部维持持续联络的这一点也得到了认定。”

金某于去年4月,作为全南大学总学生会主席,担任第10届韩总联议长后,涉嫌组织10多次的非法示威和集会,并持有敌对宣传品,于去年6月被拘留起诉,而且在1审中被判2年徒刑和剥夺资格3年、200万韩元罚款。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