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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滞留不到三年的外国人有望获二年合法就业机会

非法滞留不到三年的外国人有望获二年合法就业机会

Posted March. 30, 2003 22:14   

政府决定,以本月末为准,对非法滞留时间不到三年的外国工人允许经过取得雇主发放的就业确认书等有关程序,批准获得为期2年合法就业资格。

即使是滞留期限已超过三年不到四年者,如果取得雇主的就业确认书并自觉出境,就不用经其他程序和支付额外费用,也可以将再次入境并就业。

政府29日召开有关部门次官会议,并决定采取上述内容的补充措施,使因明年引入外国工人雇用管理制度而可能出现的人力紧缺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政府虽然当初计划在本周内召开次官会议,但目前为了讨论对非法滞留者的对策,提前 举行了会议。

为代替现行产业研修生制度引入的外国工人雇用管理制度是为那些按规定在国内无法聘用国内人力的企业,得到政府的批准以合法形式雇用外国工人的制度。

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入外国工人雇用管理制以后,如有某企业雇用非法滞留者的举报就将采取处以高额罚金、举报之后立即将非法滞留强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政府还计划,对从4月1日起被划为非法滞留者的外国人不会给予一切救济措施及优惠待遇。



成東基 espri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