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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法院也要改革”

Posted March. 14, 2003 22:13   

大韩律师协会(会长:朴在承律师)14日就检察机关人事风波表示:“检察机关的改革应成为确定检察机关的政治中立地位,而且使检察机关走向民主、合理的实质性的改革。”

律协当天在声明中表示:“此时,一直与改革毫无联系的法院也应该实施改革。”并要求称:“应该实施在能够正义地为国民工作并具备能力和享有名声的律师中,经过彻底验证选拔聘用为审判员和检察员的法律一元化。”

律协主张称:“在以成绩为依据将司法研修院毕业生聘用为审判员、检察员,并再次以此为准排列在职人员的资格和晋升的现行体制下,很难期待具备正义感、诚实、有勇气的法官或检察长,由此产生的弊病变为今天的社会对司法界的不信任。”

律协还强调:“与检察机关的改革一起,应果断进行对不正当检察权的制约、全面扩大对为统治或实施不起诉拘留的裁定申请制度、对检察员同一体原则和内部裁决制度等的改善等改革。”

另外,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14日在汉城中区圣芳济教育会馆,举行了律师、法学家等人士参加的就检察机关改革方案的讨论会。

东国大学法学系教授金尚谦表示:“应废止检察员同一体原则,在把检察机关人事委员会变成表决机构的同时,应废止法务长官在具体案件上对检察总长的指挥权。考虑在严重腐败案中,检察机关未能确保政治中立地位的这一点时,应研究引入常设特检制。”

汉城大学行政系教授权海秀提议:“把不是检察员的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或法律专家聘用为法务部干部,并使外部人员参与到法务部或检察机关,取消法务部对检察机关单独支配结构,使法务部和检察机关分离。”



吉鎭均 孫曉林 leon@donga.com arys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