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去年在汉城市市长选举过程中,因违反选举法被起诉的汉城市长李明博(照片)于16日接受公开审判。
汉城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3部(金庸宪、部长级审判长)审理的当天公判中,李明博对检察机关的提问“不是知道散发违法宣传物的事实吗?”回答称:“不知道”并全面否认了控诉事实。
李明博主张说:“出版‘宣传会’和散发著书等都由实务组一手策划。根本不存在指示散布非法宣传物的事实。”
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明博的辩护律师曾表示:“(律师)还没有与被告人对控诉事实进行充分的讨论。”并申请了延期审判,但是法庭称:“规定对违反选举法的案件,6个月内必须结束审理。”并拒绝了申请。
当天法庭有30多名李明同僚到场,在审判途中像是支持李明博的人大声指责了检察机关,因此法庭给予了注意警告。
李明博曾于去年1~3月间涉嫌指示选举宣传员申鹤洙(44岁,服刑),以宣传为目的无偿向大国家党中央党、汉城地区党发放了5000本《在绝望中我看到了希望》一书,并以定价的50~75%(9000韩元)的价格把2770本该书售给了某教会教徒。
检察机关曾于去年12月在李明博6次拒绝传唤后,在控诉时效仅剩20多天时未经传唤调查程序,以违反公职选举及选举不正防止法为诉讼理由,对李明捕提起了控诉。
下次公判日为2月6日下午2时。
吉鎭均 leo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