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星电子劳资双方18日重启了上周在政府的主持下实施的绩效奖协商事后调停程序。在工会预告的21日总罢工之前,进行了两天的最后磋商。李在明总统当天在X(前推特)上传的文章中强调:“劳动也要像企业一样受到尊重,企业经营权也要像劳动权一样受到尊重。”
三星电子绩效奖矛盾的最大争论点是根据营业利润的绩效奖分配标准。三星电子工会要求不设上限,将营业利润的15%作为奖金发放。但经济界表示:“工会要求的绩效奖是对企业利益的分配要求,法院已经作出了‘绩效奖不是工资’的决定。”
即便工会可以要求分享成果,但主张营业利润的优先分配权,像工资协商一样采取团体行动压迫公司,则违反了应该受到保护的“经营判断原则”。大法院曾裁定:“单纯意义上的绩效奖不能看作是正常工资。”
三星电子工会要求的绩效奖相当于营业利润15%,约为45万亿韩元,是去年全体股东红利的4倍以上。这就是经济界反驳称“可能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可持续投资余力和未来竞争力”的原因。
当天,法院对三星电子以工会为对象提出的禁止违法争议行为临时处理申请作出了部分同意决定。法院认为,工会在争议中也要对半导体工程所必需的晶片管理等安全保护设施及保安工作遵守与平时相同的启动义务。据分析,法院认识到罢工的严重性,对损坏使用方组织生产权利、可能导致国内产业整体生产性下降的工会的团体行动权进行了部分阻止。法庭对工会要求停止投入新晶片等指出:“这是全面侵害使用方继续组织生产的自由。”
半导体和三星电子分别占总出口的37%和23%。韩国综合股指市价总额的四分之一是三星电子。如果三星电子工会强行进行18天的总罢工,最多将造成100万亿韩元的经济损失,投资公司未来的个人投资者将遭受无辜的损失。工会只要拿到奖金就可以,但罢工就像将韩国经济和世界半导体供应网推向深渊的半导体“霍尔木兹海峡”一样启动,可能会引发“完美风暴”。必须结束只会给企业和国家经济带来伤害的悬崖边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