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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厅将集中调查大股东赠与税

Posted January. 15, 2003 22:29   

国税厅决定对去年从上市企业大股东受赠股份的企业主第二、第三代是否如实申报并缴纳赠与税,进行集中调查。

国税厅有关负责人15日表示:“为了防止富有阶层以偷税漏税方式进行财产继承,做出了这一决定。”

国税厅为此计划,对从证券交易所和KOSDAQ委员会接到的相关企业的股份公示资料和他们向税务当局申报的内容,进行比较调查并确认是否在继承过程中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国税厅还打算调查,预定将在今年3月进行的法人税申报中个别法人提交的股份变更状况。

据此计划,曾于去年10月股价暴跌时把股份集中赠给大股东第二代的各企业将成为主要调查对象。

据国税厅和证券部门透露,TAEYOUNG名誉总裁尹世荣曾于去年10月中旬赠给其子SBSI代表尹硕敏105.7123股TAEYOUNG股份。金刚高丽化工名誉总裁郑相永也在同月向金刚高丽化工总裁郑梦进、专务郑梦翼、金刚综合建设副总经理郑梦烈分别赠与了38万股、18万股、9万股。

国税厅负责人表示:“从亲属等有特殊关系的人受赠财产时,必须从受赠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税务当局。有管辖权的各税务署经全面分析申报内容,如发现未申报部分,将追加课以20%赠与税的加算税。”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