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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专用”争论

Posted January. 09, 2003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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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京畿高阳市政府分别投资1000亿韩元和1500亿韩元,正在建设两所文化中心。高阳市政府原定的文化中心的用途为歌剧演出和其它公演场所,但正推进用作电视台的大众歌曲节目录制场所的方案,因此有人指出“这是拿税款建设电视台”,故而引发了争论。

▽转变为电视台=高阳市政府曾于去年10月向MBC和SBC发出公文询问了在文化中心(正在建设)举行公演的演出类型和次数。对此两家电视台分别回答,可以每年举行66回、50多回公演。MBC表示可以进行30回《流行演唱会》、25回《音乐基地》、《当红歌星特别节目》、年末颁奖仪式等大众歌曲节目的演出,SBS表示可以演出《流行歌曲》、《家庭主妇为对象的音乐》、《流行歌曲大奖》等节目。

如果考虑每一节目的制作时间需有3、4天,那么可以推测,文化中心全年都要用于电视节目的制作。

据悉,甚至两家电视台的音响及照明负责人参与了文化中心的建设过程,并向市政府提出了意见,而且市政府打算积极采纳他们的意见。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不破坏原定目的情况下,打算采取把部分设备设计成适合电视台使用的方案。目前除了租给电视台以外,还没有其他用途上的方案。”

预定2005年竣工的一山文化中心把利用范围定为,歌剧院(2000席以上规模)、音乐会场(1500席)、实验剧场等大规模专门公演场所。

将于今年7月竣工的德阳文化体育中心,打算与文艺会馆(1500席以上)、文化中心(450席)、运动场等文化设施一起投资520亿韩元,建设滑冰场和游泳馆、体育馆等便民设施。

▽专家意见=文化企划师姜骏赫(56岁)表示:“不考虑居民文化需求而建设大文化中心,而且有违原定目的,用于电视台的电视节目制作是不能理解的事情。如果年均公演超过100回,那为什么不由电视台投资,却拿税款建设?”

还有,曾于去年11月参加文化中心建立咨询团会议的一位人士表示:“奇怪的是电视台负责人也参加了这个会议。”并指出:“应该从现开始减少建筑规模,并应把预算投入到活跃地区文化的事业当中。”

▽高阳市政府的辩驳=市政府解释称,从现实角度出发,认为很难在文化中心举行歌剧或音乐会等公演,所以为了降低损失,正寻找租给电视台的方案。还表示,不会把文化中心完全变成电视台专用设施,而在实现原定目的的同时适当追加适合电视台的一些功能。

市政府高层负责人表示:“对文化中心的利用方案尚未做出最后决定,为了使文化中心成为便民设施,将委托专门机关并咨询地区文化人士,并推进文化中心的建设。”



argu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