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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大选期间同学聚会引发争论

Posted November. 25, 2002 23:09   

如果在第16届总统选举活动期间(11月27日—12月19日)举行的同乡会、同学会、家族会上邀请总统候选人、选举工作相关人员、政界人士及其家属,则被视为违反选举法,并将对其进行处罚。

而且,如果对在此期间举行的同学会提出诉讼或检举,则活动主办人应就是否介入选举接受检察或警察当局等调查机关的调查。

25日大检察厅公安部(部长:李廷洙检察长)召开全国公安部长检察官会议之后向全国各地检厅下达了上述约束方针。

但是,与大选无关的一般性的年末亲友会活动主办人也可能因虚假诉讼而接受调查,也存在被陷害的可能性,因此引发了争论。

检察厅出台的对老乡会、同学会、家族会的重点约束对象为:△候选人,选举工作相关人员、地区党委员长,国会议员,地方自治团体团长或其家属(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举行的活动或者由他们直接主办的活动△活动主办人允许候选人或者其家属、选举工作相关人员等人员的参加时△政界人士或其家属们向活动提供一般性的会费之外的餐费、纪念品等赞助活动。

同时限制以学缘、血缘、地缘为借口组织同学会、家族会、同乡会活动等对选举产生影响的行为。

检察厅决定如果接到除上述限制对象之外在选举活动期间举行的同学会等活动提出诉讼或检举,将首先判断其活动是否与选举有关之后再决定是否指控及处罚相关人员。

但是也有批评指出:如果候选人一行未接到邀请偶然参加活动,则是否违反选举法?这一点有可能成为引发争论的因素。而且把“有可能对选举产生影响的同学会”也归入到约束对象等限制标准较笼统,这一点也成为问题。

检察厅相关人员表示:“因未修正选举法,因此在大选期间尽量避免同乡会、同学会、家族会等活动为上策。”。另一方面,25日检察厅透露:目前指控了119名第16届时大选疑犯,其中对20人采取拘留措施,对58人进行调查。

第16届大选的指控疑犯人数比97年第15届大选同期相比增加了2倍。被拘留者人数增加了5倍以上,尤其是通过互联网诽谤候选人等“网络疑犯”人数为67人(拘留18人),占所有被指控人数的56.3%。



丁偉用 viyon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