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人权委正面反驳了青瓦台的警告。青瓦台就最近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长金昌国等4名人权委相关人员在没有得到总统金大中的事先允许而去国外出差一事,发出公开警告。
人权委表示:“根据《人权委法》第三条,人权委不是行政部所属的机构,而是独立机构。因此,没必要适用青瓦台推出的‘出国公务旅行规定’。”人权委补充称:“金昌国在海外出差前需要得到总统的事先允许,从规定上就不合适。”
人权委方面还补充说:“在出差前,从外交通商部的相关人员处得到了‘人权委的委员长的公务性的国外旅行不属于总统批准的范围’的通报。虽然回国后,立刻向青瓦台报告了这样的详情,但青瓦台还是发出警告,我们对此表示遗憾。”
在此之前,总统宣传首席秘书朴仙淑曾在15日表示:“如果长官级以上人员出差国外时,就必须遵守‘出国公务旅行规定’。因此,金昌国也应得到总统的事先允许,但因违反规定给予了严重警告。”
金昌国等人参加从9日开始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的为期六天的亚太人权研讨会(APE),并讨论了韩国正式加入APE的问题。
另外,青瓦台有关人员对人权委的上述反驳于18日表示:“人权委在职业制度上属于行政自治部管辖范围之内,并从人事、预算、组织等方面被视为与其他行政部门一样,是行政部所属独立委员会。既然委员长是长官级别的官员,而且其职员都享有公务员地位,而人权委不受任何的政府管制,这无疑是一种不合逻辑的论调。”这位人士还表示:“曾在事先多次劝告希望不要参加,但还是一意孤行。”
孫曉林 arysso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