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政界试图蒙混过关

Posted November. 10, 2002 22:55   

7日、8日在未达到法定决议人数(在籍272名议员中,137人出席)情况下处理了通过国会、总会的数十件法案。这明明是无效的法案,但政界却全然不顾这些无心予以纠正,企图蒙混过关。因此,学界和市民团体对此提出反对。

“法案无效化”争论是由于在未达到法定决议人数情况下处理了通过国会、总会的数十件法案而引起。《宪法》第49条和《国会法》第109条对法案决议条件规定:“过半数在籍议员出席及出席议员过半数赞成的情况下才能决议”。因此,如果137人以上的议员未出席,则总会进行的议事本身就是无效。

对此,10日国会议长朴宽用虽然承认其法案处理程序上存在问题,但是只表示“正在研究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方案”。未表明将这些问题法案重新提到总会议程上的意向。

国会议事局局长金成坤也称:“如果重新决议,则不能预测对法律,政治方面产生的影响,所以不能实施重新决议”

国会第一大党大国家党李揆泽以“按惯例,在总会会场附近、走廊等地的议员也视同出席会议。”为理由,主张法案处理并非无效。大国家党和民主党对此问题未表正式的立场。

另一方面,司法界出身的民主党议员咸承熙称:“按如此严厉的程序,则有缺陷的法案是无效的。因该法律利益相关当事人有可能提出无效诉讼。因此国会最好还是尽快重新召开总会后重新决议。”

明知大学许营(宪法学)教授称:“原则上议员只有在总会会场内时,才能承认是出席。”,“在未达到法定决议人数的情况下通过的法案,在立法程序上存在缺陷,因此是无效的。”

庆熙大学金玟甸(政治学)教授称:“在未达到法定决议人数的情况下通过法案,这是混淆宪法的行为。”,“如果市民团体或者法案利害相关当事人提出宪法情愿时,他们的法案肯定会得到‘无效’判决。”

参与连带团体也在当天评论到:“在可以毫无政变地确认未达到法定决议人数的情况下,进行了法案处理而毁损法律的权威和效力,这是对主权人即对国民的背信弃义行为。”,要求重新决议这些法案。与此同时,参与连带团体要求当时进行总会的国会议长团和两党国会总务对此次事态负责任,并且向公众承诺并公布防止再发生的对策。



尹鍾求 jkma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