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全国的住宅普及率将在下个月首次突破100%。
但外界指出,达不到“最低居住标准”的住宅数量超过全部住宅数量的五分之一,制定提高居住质量的对策迫在眉睫。
据调查,21日,建设交通部对最近两年内得到批准的单独住、宅多户住宅,几代同堂住宅,低层小区住宅,公寓等住房,推测入住的时间结果,住宅普及率继这个月将达到99.7%后,下个月未将达到100.2%。今年年末住宅普及率将达到100.7%。
住宅普及率从70年代末的78.2%一直降到1987年年末的69.2%。这是因为随着产业化的步伐逐渐增多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家庭,虽然增加了居住的户数,但提供的住宅太少了。
但从8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政府推进首都地区新城市规划等建设200万户住宅计划工作,增加了提供的住宅数量。因此住宅普及率从△90年年末的72.4% △95年年末的86.0% △2000年年末的96.2% 到△2001年年末的98.3%,一年比一年高。
另外调查显示,虽然提供的住宅数量急剧增加,但住宅的质量标准还是特别低。根据大韩住宅公社提供的资料,到2000年年末,未能达到现行的最低居住标准的住宅数量,达到330万6000户,这占全体住宅数(1431万2000户)的23.1%。最低居住标准是根据家庭成员数,规定了房间数和专用厨房以及专用洗手间等标准。
在未达到最低居住标准的家庭当中△房间数和标准没达到标准的家庭推算为209万户,占全部的14.6%△不能单独使用厨房、洗手间等设施的家庭推算为74万4000户(5.2%)△房间、厨房等都没具备的家庭推算为47万2000户(3.3%)。
按地区来分析,蔚山的未达到最低居住标准的比率在全国最高,达到了29.2%。另外釜山(26.7%)、大邱(26.3%)、济洲(26.0%)、京畿(24.0%)、汉城(23.5%)、庆南(23.4%)等地区都高出了全国平均水平。
国土研究院研究员尹珠贤指出:“因全国的住宅普及率超过100%,已解除了住宅绝对缺乏的问题,但迫在眉睫的是质量的填补,对国内所有住宅进行陈旧情况和维修情况的调查,查出问题所在,并对此制定对策。”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