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基准市价超过3亿韩元的公寓财产税将大幅增加,上涨率将在50%以内。
政府决定,最快于4日召开财政经济部、行政自治部、建设交通部、教育人力资源部、地方自治团体等部门参加的对策会议,发表包括集中提高首都地区高级公寓财产税内容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综合对策。
3日,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官田允喆表示:“将最大限度地动员行政力量,以防止出现房地产投机现象。”“最近也将在5日出台强有力的扼制房地产投机对策。”
特别是田副总理还称:“如果提高房地产所有税,则可以降低确保房地产的欲望,所以具有扼制投机活动的效果。”
与此相关,财政经济部和行政自治部负责人表示:“如果一下子提高全国的财产税征收标准,则将出现巨大的征税阻力。”“将通过调整特定建筑加减率,选择性地提高财产税。”
特定建筑加减率是制定财产税征收标准——市价标准额时,追加△基准市价为3亿韩元以上4亿韩元以下的共同住宅为2%,△基准市价为4亿韩元以上5亿韩元以下的共同住宅为5%,△基准市价超过5亿韩元的公寓为10%的制度。
同时,政府正在研究扩大位于公布市价高的地区的公寓和位于公布市价低的地区的公寓之间的征收标准差距的方案。
由于目前的上述差距只有5%,所以根本无法反映公示地价的差异。住宅用土地公示价格的全国最高值和最低值之间相差7250倍。
政府还决定分阶段提高共同适用于财产税征收标准的新建筑物的基准价格,提高财产税征收标准现实化的比例。
金光賢 千光巖 kkh@donga.com iam@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