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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家党:“国民将负担172万亿韩元公共资金”

大国家党:“国民将负担172万亿韩元公共资金”

Posted July. 17, 2002 22:46   

大国家党17日称,政府将公共资金的损失金额减少了33万亿韩元,偿还金额中遗漏了对本金69万韩元的利息103万亿韩元。

民主党却奋起谴责:“大国家党故意歪曲并夸大统计结果。”有关推定公共资金损失额和偿还对策的争议又在政界大肆扩散。

大国家党当日发表了公共资金偿还对策和制度改善方案,称公共资金损失额总计为102万亿韩元,包括政府发表的本金69万亿韩元,向国债银行出资10万亿韩元,到今年的利息23万亿韩元。

政府于本月初发表由会计法人推算的公共资金损失额时,以△公共资金利息额不属于公共资金统计范围△政府仍旧持有国债银行出资股份为由,将这两项排除在外。

大国家党第2政策调整委员会委员长任太熙又主张:“政府表示在25年内分期偿还,如果在本金基础上,加上利息103万亿韩元(年利息7%),总计达172万亿韩元。”

就偿还对策,大国家党提议利用△通过紧缩预算节约的1万亿~1.5万亿韩元△预算不动款1.5万亿~2万亿韩元△韩国银行财政转入金约2万亿韩元△金融国负担金1万亿韩元,每年储备6万亿韩元左右,在15年内偿清。

为了系统化管理偿还财源,大国家党还提议开设“公共资金偿还特别分类入帐”,并展开国政调查,以查明公共资金发生损失的原因和经过。

民主党就此强烈谴责道:“公共资金69万亿韩元本难以收回,以年利率7%计算出205万亿韩元的数字,无异于歪曲事实,欺世盗名。”

民主党第2政策调整委员会委员长金孝锡称:“公共资金中的10万亿韩元是政府向产业银行和企业银行等银行进行的现货出资,政府持有股份,所以能够收回,而且虽然按照《公共资金特别法》,23万亿韩元利息并不包含在公共资金当中,但已在注释中表明将由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