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大检中央调查部已掌握了亚太和平财团副理事长金弘业曾向前国税厅厅长安正男等国税厅高层干部请求减免税金的情况,目前正在调查更确切的经过。
另外,检察机关还确认了金弘业于1999年5~8月,通过高中同学金盛焕接受了S建设企业总裁全某提出的“帮助S建设能够迅速得到协议认可”的请求后,又亲自委托时任储蓄保险公社专务一职的李亨泽办理的事实。
据悉,检察机关已确保了有关人士对金弘业于2000年11月就M公司总经理郑某请求平息国税厅的特别税务调查的事宜亲自向安前厅长委托办理的陈述,正在针对金弘业等人士确认该情况是否属实。
另外,检察机关正在对金弘业是否委托安前厅长于2000年2月选定S纸板公司代表柳某为模范纳税人的事宜展开调查。
据检察机关透露,受金弘业委托的李前专务请求当时正以清算人员身份驻在S建设企业债权单位D综合金融的储蓄保险公社职员李某称:“请尽快同意S建设的协议方案。”
另外,检察机关还就总统民政首席秘书室于2000年6月对吴施德涉嫌筹措非法资金展开内部调查一事,决定于最近一两天内对接过金弘业询问案件内容电话的前任行政官员进行传唤。
目前,检察机关就有人提出金盛焕通过检察机关高层干部介入3件调查案一事,正在研究传唤当时在调查指挥系统工作的副部长级及检察长级的高层干部,调查金弘业是否从其他检察机关高层干部处接受请求并实施其影响力的方案。
同时,检察机关还查明了金弘业的大学同窗柳进杰与金盛焕一起以协议认可请求的名义从S建设企业处收受了10亿韩元外,又以相同的名义多收受3亿韩元的事实,并已于当天以涉嫌违反《律师法》的罪名对柳某进行了拘留起诉。
myzoda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