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起,政府将引进缺陷信息报告义务制度,因此若是企业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有义务在5日内向政府报告事实。此外,在上半年度将制定有关电子商务制度,以防止消费者权益受损。政府在星期一召开由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陈稔担任主席的消费者政策审议会,确定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2001年消费者保护综合政策》。
政府将对制造商、进口商及大型经销商实施上述制度,并引进强制回收制度,对于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产品,将强行回收销毁。此外,为了在上半年度制定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对策,将委托消费者保护院研究调查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与此同时,为在受到骇客攻击的情况下区分银行和消费者的责任,决定制定有关电子金融交易基本条款及有关电子货币发行机关间的权力及义务的电子货币会员标准条款。
此外,为了不让广告煽动消费热,政府还决定制定广告标准。与此同时,还决定将遗失挂号邮件时的损失赔偿额由目前的5万韩元提高到10万韩元,遗失包裹赔偿额由30万韩元提高到40万韩元。
權純活 shkwo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