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进口螃蝎等冷冻水产品、乾货产品以及活鱼等水产品时,不实行疫情检查。今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此外,进口转基因玉米、大豆等转基因食品(GMO)时,必须递交GMO开发者制定的有关安全资料,只有通过安全检查的产品才被允许进入国内。
15日下午,在中央政府宫邸,国务调整室室长安炳禹主持召开了食品安全管理对策会议,制定了包含上述内容的食品安全管理对策,并决定让各个部门在3月底前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计划。
目前,对牛奶、鱼冻、火腿等食品的生产、加工、保存、流通,已有进行卫生管理的规定,即《食品危害因素重点管理制度(HACCP)》。此次,政府决定将管理范围扩大到蔬菜汁、果汁等冷饮和咖哩汤、炸酱面佐料等食品。同时,为加强国内水产品的卫生管理,决定对陆地养殖场也适用HACCP系统;为提高畜牧产品生产的安全,从家禽饲养阶段就适用HACCP,并决定采用优秀农场管理制度(GAP)。政府还决定对清酱和酱汤等食品的污染物摄取量进行调查,科学地制定铅、汞、镉等重金属含有量的允许标准。
为强化生产地的检查管理,政府将要求符合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标准的外国厂家,在我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厅注册,为他们免去通关手续,此外,还要将国外公认检查机关从目前的29所增至35所。
同时,为建立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集体食堂的卫生管理体系,预防夏天容易发生的食物中毒,政府将在国家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建立“食物中毒预防中心”,定期发表食物中毒发生可能性指数。政府决定加强对不良食品提供者的处罚力度,从目前的5年以下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7年以下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