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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大宇资金的下落

Posted February. 02, 2001 20:17   

听从金宇中总裁的命令、参与秘密筹集资金的专业经营人士和会计师应否受到法律制裁?国内部份舆论考虑到韩国企业的经营环境,对此采取同情的态度。参与修改会计账目的大宇集团专业经营人士,也都把责任推卸到逃往海外的金总裁一人身上。

然而,大宇能够粉饰会计账目,筹集23万亿韩元天文数额的秘密资金,可要“归功于”专业经营人士利用组织的力量,伪造帐本,掩饰陷入危机的经营状况。政府应对此彻底调查,追究责任,严厉处理涉嫌人员,以使韩国的专业经营人士和会计师明确认识到:必须正确公正地制作财务报表,严格进行监管,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只有严厉处理大宇案件,向韩国企业和会计师提出警告,韩国企业才能达到全球化标准所要求的透明度水平,也才能获得海外投资家和股东的信任。韩国企业的会计业务缺乏透明度,不仅成为引进外资的绊脚石,而且是造成股价被低估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总裁、首席执行官及专业经营人士应从大宇事件吸取教训,致力于提高透明度,进而实现自负盈亏的“责任制经营”。

人们从大宇案件中得知,会计人员的道德败坏现象极其严重。他们急于求利,不分青红皂白地参与企业的非法行为。政府应严惩有关负责人,并以此为契机更加严格地进行会计监管活动。

大宇通过粉饰会计账目的手段,筹集天文数目的资金,从银行等金融机构非法获得10万亿韩元以上的贷款,并且滥发公司债券,致使银行的投资者遭到莫大的损失。雪上加霜的是,大宇集团的子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获得高达数十万亿韩元的公共资金,其损失当然落在了国民的肩上。

给国家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的金宇中总裁理应尽快回国,负起应有的责任。金融监督院和检查部门已查出金总裁在英国伦敦金融中心(BFC)开的帐户,并申请拘捕BFC负责韩国业务的人员。

据悉,存到BFC的秘密资金中的一部分,可能已流入国内,被用于政治资金。目前,很多人对此提出疑惑。检查部门在必要时,应不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引渡金总裁等强制手段,彻底解决大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