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行政法院行政13部于周二审理了一名男性消防队员因被怀疑是同性恋,而遭到减薪2个月处分的案例。该男子向汉城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汉城市长,要求取消减薪处分。行政13部判决原告胜诉。
判决认为,原告和向他示爱的男同事一起看电影,酒后接吻等属实。但是,单凭这些行为很难认定原告是同性恋,这些行为即使是在正常的人际关系中也可能发生,而且特别是在酒后开玩笑时。
据报道,原告95年被接纳为消防队员。去年1月,一位同事声称原告结婚是背叛他的行为,并在消防署挥刀威胁,引起了骚动。于是,原告被减薪两个月,理由是他的“同性恋”关系影响了消防署和同事们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