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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稔:投入‘公共资金’,必须先有工会的同意书

陈稔:投入‘公共资金’,必须先有工会的同意书

Posted November. 29, 2000 14:35   

需要公共资金援助的金融机关,今后必须与政府签订改善经营的履行保证书(MOU),并需要附加工会的同意书.

另一项附带条件是接受提供资金的‘储蓄保险公司’所提名的人士为企业的社外理事.财政经济部部长官陈稔28日表示,他将向国会财经委报告上述的‘公共资金制度改善案’,并将修改储户保护法令和储蓄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从下月开始逐渐地分期实施.

陈部长说:‘接受公共资金的金融机关必须在MOU中阐明资本与债务比率,及其改善目标,如果没有达到这个目标,‘储蓄保险公司’将停止资金的投入,同时以停发工资等的措施牵制改善经营的履行。为了避免结构重组因工会的反对而‘泡汤’的情况,政府特别提出工会同意书,并做为投入公共资金的先决条件。.此外,财经部在签订MOU时,还得写清楚公共资金的援助限额。金融机关若不能如约履行自救计划,政府将自动停止资金的继续投入,并追究经营小组的责任。结构重组失败的企业将被优秀的金融机关购并.

公共资金管理委员会由财经部部长、企划预算处部长、金融监督委员长、储蓄保险公司总经理、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韩国银行总裁等6名政府方人士和立法、行政、司法部引荐的9名民间人士等,共15人组成.



權純活 shk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