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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最多判五年

Posted November. 13, 2000 15:59   

从明年1月起,被发现有‘洗黑钱’行为者,将被判五年以下监禁或是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并且,所有的金融机关和兑换商对于有嫌疑的资金往来,一定要上报在财经部新成立的金融信息分析机构(FIU).

政府于11日召开副部长会议,新准备了‘有关限制和处罚隐藏违法收入的法案’和‘关于通报及利用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法案’等,经过国务会议的决议后,决定在此次定期国会上提出.

财经部和法务部决定,对于:1、犯罪团体等职业惯犯;2、逃税罪及走私罪,金融机关职员的渎职罪;3、公务员受贿等腐败性犯罪;4、非法将资金流向海外等四个方面35种‘特定犯罪’,处罚与这些有关的洗钱行为,并没收其资金.对于违法人员处于5年以下监禁,或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明知是‘黑钱’,仍然接受的人处3年以下监禁,或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政府规定,要把违法嫌疑的金融交易报告FIU,如有不遵守者将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财经部FIU构成企业团长金圭复说:‘两项法律的制订,对于阻止因明年开始实行的、由于外汇自由化措施而导致的不法资金海外流出,有所帮助.一部份市民团体主张的高额现金交易的无条件报告制度,将作为中长期使用的方案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