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资产健全性分类标准(FLC),信用等级在‘特别注意以下’的企业当中贷款额超过500亿韩元的企业将成为退出对象.
3日,金融监督委员会表示:金融监督院于4日将确定以上述内容为骨架制定的亏损大企业判断标准,并通报给有关银行.
金融监督院的一位高层人士透露:将作为银行判定回生和退出的对象的是,正在进行法定管理、和议、改善中的信用等级在‘特别注意以下’的大企业.但不能把所有的‘特别注意以下’的企业作为退出对象,他们正在检讨包括贷款、担保支出、未偿还公司债券和企业汇票等总额超过500亿韩元的大企业作为退出企业的方案.
所谓FLC特别注意以下’标准,就是指在偿还能力上还没有直接危险,但存在偿还利息要拖延1~3个月,有可能以后偿还能力下降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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