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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政策基本法执行令的改订

Posted August. 08, 2000 19:32   

政府于8日在青瓦台(总统府)由金大中总统主持召开国务会议,会上就防止乱开发国土事宜通过了环境政策法执行令的改订案,其内容为开发事业施行前与环境部的协议义务化。

这样一来,为了施行将从11日开始的10种行政计划和20个保存用途区域内一定规模以上的开发事业,一定要与环境部长和地方环境管理厅长做好事前协议。

环境部长或地方环境管理厅长,在接到事前协议申请后,将在30天内通报结果,而且对相关行政机关领导或开发事业执行者,是否实行了适当的环保措施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