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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始调查的一方掌握主导权” vs“要有检方的指挥”

“先开始调查的一方掌握主导权” vs“要有检方的指挥”

Posted November. 16, 201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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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昌特任检查组15日对“传销欺诈犯”赵喜八的亲信和涉嫌从维珍集团系列公司EM媒体社长刘顺泰处受贿的首尔高等检察院检察官金光俊(51岁,部长检察级)申请了提前拘留令。给金检察官适用了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受贿嫌疑和中介受贿嫌疑。

检方获取了金检察官在2008年担任首尔中央分院特殊第3部长的时候内部调查维珍集团非法嫌疑的情况的资料,对于金检察官从维珍集团收取的5亿9000万韩元中的相当部分适用了受贿嫌疑。检方认为金检察官当时对维珍集团的彩票委托事业者竞标非法事件、秘密资金造成嫌疑等进行了内部调查,维珍集团为了隐藏这些给他提供了资金。

同时还适用了金检察官还非法介入了国家情报院前职员夫妇的企业家威胁事件后,通过借名账户获取了数千万韩元的嫌疑。此外嫌疑中还包括从赵喜八的亲信处接受的资金和KTF高层职员处接受的旅行费用及赌博资金等。

另外警察14日对首尔中央分院特殊部申请的对金检察官的实名账户扣押调查令,检察方面已经两天没有做出反应。金检察官的实名账户扣押令是警方和检方对本次事件进行双重调查后警方第一次向检方申请的令状。警方有关人士15日表示:“充分具备了可以证明嫌疑的数据后申请了令状”,“对本次事件,向***大邱分院申请账户扣押调查令的时候立即得到了处理,不知这次为什么没有响应。”但是检方对此表示了否定的立场,说:“因为未能提交涉嫌事件和强制处分所需的理由,因此没有具备基本条件。”

金检察官非法调查问题一直以来处于并行线的警方和检方当天召开调查协议会,进行了超过2个小时的对话,但是未能达成协议。检方和警方在会谈时探索了如果防止调查机关之间“案件横夺”情况再发的对策、讨论了警方和检方如何分担对金检察官的调查等事情。  

警察认为特任检察组对金检察官的调查是“案件横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提出了将两个机关的调查开始时期刊登在刑事司法统合网(KICS)的提议。即,在两个机关对同一件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确认调查开始时期后让先开始的一方掌握主导权。对此检方表示为难,说:“不管谁先开始了调查,很多情况下检方要指挥警察,而且因为目前系统存在界限,很难实时确认调查开始的时期。”

警方还表示会以不和特任检查组重迭的嫌疑为中心,在首尔中央分院的指挥下对金检察官进行另行调查的一项,但是检方的反应是:“因为没有跟特任检查组进行过商议,因此不好表示立场。”警方和检方决定下周初再次召开会议,但是预计不会出现明确的协议点。 



崔昌奉 ceri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