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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岁北韩少女以数十万韩元被卖作“性奴”

20多岁北韩少女以数十万韩元被卖作“性奴”

Posted December. 15, 2006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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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35岁,女)在北韩咸镜北道会宁的一个苗木公司(音译)工作。

2001年7月初,一个陌生男子挡住了她下班的去路。他小声提议说:“生活不辛苦吗?如果去中国就能赚很多钱。”L某对此心动不已。

1997年,父母因预防针副作用和营养失调等双双去世之后,她一个人千辛万苦抚养比自己小四岁的妹妹。所在公司只让员工干活,却不发工资,妹妹也因为身体不好,经常卧病在床。姐妹俩经常要饿肚子。

出于“不管到哪都比在这里好”的想法,她在1周后的一个夜晚,越过水深达到胸部的豆满江,与另2名逃北女性偷渡到了中国。一行人停留在龙井一个农家,两天后各自被卖到了不同的农村。

在延吉与记者见面的L某说:“遭到中间人欺骗,被卖给了偏远山村的老光棍,也不能与妹妹联系,就那样毫无希望地生活。”并称:“只是还在呼吸而已,其实跟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分别。”依然是非法滞留者身份的她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始终都在紧张地左顾右盼。

▽被卖掉之后,以半监禁状态生活的众多逃北女=原本在会宁做护士,后来于去年2月来到中国三合的G某(26岁)被卖到黑龙江省五常之后,大吃一惊。

在只有62岁的父亲和32岁的大儿子等5个男人的这个家里,自己是唯一的女性。担心很快就变成了现实。父亲和已经成年的4个儿子每天晚上“定好顺序之后”强迫与其发生关系。身体不适或生理期来的时候也不例外。周围连村子都没有,无法与任何人接触。那样的“牲口般的生活”持续了大约8个月。

G某利用对自己产生同情心的二儿子,说到附近的小溪边散步,走出去之后逃跑,才得以艰难地脱离了奴隶生活。经过敦化,来到延吉的一个救助机关的G某说:“真的想干脆回到北韩。”哽咽不已。讲述G某的遭遇的救助机关的相关人士表示:“给了她旅费之后将其送走,但有没有回到北韩不得而知。”

记者在延吉遇到的逃北女性K某与C某也倾诉说:“白天像牛一样在田里干活,晚上就被当作玩物。”2000年6月逃出北韩,被卖到汪清的K某说:“与从同一个村子来到中国的其它逃北女性见面聊天,结果被男人们群殴。”她们表示,逃北女平时都会受到周围人的监视,而且语言不同,再加上害怕被中国公安当局逮捕,所以无法逃跑。另外,如果有了孩子,还会因为舍不得孩子而无法离开。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的10多户家庭,有被“集体贩卖”过来的逃北女,这里的一个逃北女吐露说,由于过于偏僻,再加上监视森严,因此以半监禁状态生活。

▽按照地区和年龄等被标上不同“价格”的逃北女人口贩卖市场=被卖来的逃北女P某得到的钱是2000元人民币(约26万韩元)。而中间人得到了8000元人民币(约104韩元)。另一个逃北女K某由于是在“逃北者买卖初期”买过来的,所以只得到了1000元人民币(约13万韩元)。延吉的一个中间人说:“随着‘能够买到逃北女’的信息扩散到中国整个地区,各地区形成了互不相同的价格。”

他说:“据我所知,最近河北省的‘订单价格’以20多岁女性为准,为2万元人民币(约260万韩元),属最高水平,而延吉周边农村为2000∼3000元人民币(约26万∼39万韩元),价格最低。”他解释说,河北省之所以价格这么高,是因为通过矿山开发等比较富裕,再加上聚集着大量小伙子,因此逃北女性在此很受欢迎。另外,他表示,根据年龄等“条件”的不同,价格有所不同。市场也处于从东北三省一带向内陆方向扩散的趋势。

另外,被卖到中国农村的北韩女由于逃北者身份而无法堂堂正正地做“母亲”。与中国男子育有一个5岁儿子的H某说:“虽然想与现在这个男人维持正常的夫妇关系,但作为逃北者,别说是婚礼,连户籍都不能上,预计以后也很难去参加孩子幼儿园和学校的家长会。”



bon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