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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地区公寓同时转让制将改为不定期转让制

首都地区公寓同时转让制将改为不定期转让制

Posted April. 01, 200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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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把首都地区公寓同时转让制改为不定期转让制。自1992年引入同时转让制已满13年。

但决定今年11月京畿城南市板桥新城市同时转让仍按计划进行。▶详见A3版相关文章

政府于31日举行了由国务总理李海瓒主持的规制改革相关长官会议,确定了包含以上内容的《住宅相关规定改善方案》。

政府计划,只要建筑商提出要求,就把目前以首尔市和仁川市等地方自治团体的行政指导方式进行的公寓同时转让制改为不定期公告转让。政府决定讨论建立提供综合转让信息的网站的方案。

修正案为降低商住两用公寓每栋都规定为占地面积10~30%的商业面积比率,决定把通过下水道连接的园区视为一个大建筑,确定比率。

另外,政府还决定,如果在改造公寓后,面积在国民住宅专用面积25.7坪(85 m²)以下,就对增加的部分减免所得税和登记税,并把国民住宅基金融资条件从5.5%的年利率降低为5%。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