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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引入“性偷拍族”概念引起争议

Posted October. 01, 200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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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决定从11日开始引入对性交易犯罪的申报者支付补偿金的所谓“性偷拍族”制度,预计将引起侵害私生活相关的争议。

警察厅的有关人士于1日表示:“自从上月23日开始执行性交易特别法以后,性交易变得更加隐蔽化、智能化,因此决定对性交易犯罪的申报者支付补偿金。”并透露道:“预计性交易犯罪的申报会大幅增加。”

这是遵循警察厅长崔圻文最近下达的制定出活性化性交易犯罪申报方案的指示而做出的决定。

对此,人们普遍认为“对性交易的管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担心过于死板的制度会侵害个人的私生活。”冲着补偿金而去的“专门申报者”的出现是显而易见的,而很有可能会因此使和性犯罪不相关的一般市民的私生活也受到侵害或甚至于造成家庭破裂等损害。往后如果这样的事例频繁出现,会导致社会整体的不稳定和不信任情绪。

对此,警察厅的有关人士解释道:“性偷拍者申报性交易犯罪时,一定会进行调查,但为了对私生活的保护,只有在握有是非法性交易的根据时,才会正式进行调查。”

申报的对象是从分发广告传单到性交易行为、人口贩卖等性交易特别法上规定的所有性交易犯罪都包括在内。

补偿金将根据案件由补偿金审议委员会来决定。据悉,分发广告传单等轻微的情况,金额会非常少,如人口贩卖等严重的犯罪的情况,最高将达到2000万∼3000万韩元。

警察厅训令的“犯罪申报者等保护及补偿相关的规则”第5条第12项明确规定,可以对警察厅长特别指定罪行的申报人给与补偿。警方根据该规定对申报杀人、暴力行为、交通事故逃逸者、警方公务员贪污违法行为等的人分别支付了数千万∼数百万的补偿金。

另外,专家们批评道,该制度是典型的“行政便利主义”和“纸上行政”的结果。警方从2001年3月开始引入了“道路交通违反申告奖励制度”(又称汽车偷拍制度),但是不但没有事故预防效果,甚至还因为围绕私生活侵害和补偿金问题的是非等副作用不断而废除。

汉城大学教授曹国(法学)表示:“认为性交易管制本身是正确的,但是手段有些过分。”并担忧道:“和拍摄明确的犯罪现场的汽车偷拍不同,性偷拍者制度在证明是否为性交易行为的过程中将产生严重的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