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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檢察機關就扣押搜查掌管問題發生沖突……必須防止過度侵害基本權利

法院和檢察機關就扣押搜查掌管問題發生沖突……必須防止過度侵害基本權利

Posted June. 05, 2023 07:44   

Updated June. 05, 2023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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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加強法院對扣押搜查令的控制等內容的刑事訴訟規則修訂案,法院和檢察機關之間的矛盾正在激化。大法院2月份立法預告這壹修訂案,其核心內容是,在簽發拘捕令之前可以進行當面審理,對於電腦或手機,要寫上搜索詞和搜索對象時間再申請拘捕令。對此,在2日舉行的學術大會上,法院方面主張:“電子信息扣押搜查對市民私生活的侵害處於嚴重的階段。”相反,檢察機關以擔心泄露調查機密、遲延調查為由,明確反對了修訂案。

扣押搜查雖然對確保物證具有決定性意義,卻是制約市民基本權利的調查方式。應該在必要的最低限度範圍內實施,但扣押搜查令申請件數比2011年增加了3.6倍。這就是法律界內外對濫發扣押搜查的憂慮增大的原因。雖然法院是唯壹可以控制這壹情況的機關,但去年的扣押搜查令簽發率超過了90%。這樣壹來,連為另案調查的“插入”式拘捕令都無法剔除,因此有必要改善審查方式。

特別是,對於手機成為主要扣押搜查對象,市民們非常不安。手機裏不僅有本人的個人信息,還有通過社交媒體與他人交流的對話內容、電子郵件等敏感信息。有人指出,調查機關將這種手機全部拿走,無異於“無休止地翻找房子進行調查”。相反,檢察機關主張,在調查使用多種隱語的在線性犯罪、毒品犯罪等過程中,不可能以壹壹指定搜索詞的方式進行扣押搜查。也就是說,在網上意味著冰毒的“ICE(冰)”可以無限變形為“I斯、阿伊s”等。

雖然在調查中需要秘密行動性和迅速性,但市民的基本權利也必須得到保護。重要的是找到兩種價值相協調的方案。法院的方針是,為了避免泄露調查機密,將面對面審理的對象限制在檢察官、警察等調查負責人身上,並根據事件的特性廣泛認可搜索詞。其宗旨是,在“大麻”相關拘捕令中,搜索詞可以記錄為“大麻相關用語”。法院在修改刑事訴訟規則修訂案時,有必要明確指出這些部分。

檢察機關也不能像和法院較量壹樣壹味反對,而應該提出對策。1997年實施拘捕令實質審查制度時,檢察機關也曾以泄露調查情況為由表示反對,但現在已成為保護嫌疑人的措施。現在應該謀求根除不必要的扣押搜查,提高調查實效性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