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色信封法”(修訂工會法)本月10日迎來實施一個月,事實上轉包工會的“完勝”正在持續。因爲,對於勞資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事件,勞動委員會到目前爲止都判斷稱:“外包企業是與轉包工會進行個別交涉的‘真正的社長’。”
據僱傭勞動部等9日透露,987家轉包工會、14.4805萬名工會成員以368家外包企業爲對象要求進行交涉。這是自上月10日實施“黃色信封法”以來,截至本月7日的統計結果。也就是說,僅一個月內就出現了近1000件轉包工會的交涉要求。
但是其中,表示願意接受工會的交涉要求而公佈交涉要求事實的外包企業只有31家。特別是勞資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向勞動委員會要求外包企業作出使用方性質判斷的事件達279件。
對此,勞動委員會8日判斷,到目前爲止,韓國原子能安全技術院等7家公共機關和浦項制鐵等1家民間企業、2所大學等10家外包企業屬於需要與轉包工會進行交涉的“用人單位”。這些都是站在轉包工會一邊的判斷。勞動委員會還接連表示,多個轉包工會可以分別與外包企業進行交涉。
經營界擔心,隨着“向工會方面傾斜的運動場”成爲現實,產業競爭力可能會減弱。
李文洙記者 doorwater@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