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用“機場時裝秀”賺錢,市民成了陪襯

Posted October. 14, 2025 07:13   

Updated October. 14, 2025 07:13


最近出現了一起引人注目的判決。事情的起因是演員卞宇錫去年7月出國時,他的保安用強光閃光燈照向試圖拍照的市民臉部,甚至查看其登機牌。法院認定此舉屬於非法行使力量,分別對警衛和警衛企業處以100萬韓元的罰款。法官斥責道:“如果想阻止拍攝,完全可以保密日程、安靜出行,但他們反而穿過人員密集區域,更像是在舉行粉絲見面會。”

原本正常使用機場的市民淪爲藝人“大駕出行”的背景,隨行保安把市民當作“妨礙物”一樣對待,這種情況並非新鮮事。2023年2月偶像組合NCT DREAM入境時,就有一名市民與保安發生衝撞,導致肋骨骨折。去年6月,又有一名偶像粉絲聲稱與保安發生衝突後出現腦震盪。

不能把這當作單純的偶發事件來看待。“機場時裝秀”是經紀公司和品牌聯手策劃的精巧商業劇本。先是故意透露出入境行程,再展示贊助得來的衣服和包包。穿戴的物品很快就被搶購一空。在業界,這類活動被視作巨大的廣告效應,是不用花一分錢就能搭建的走秀舞臺。

先正視一下這是多麼怪異的一幕吧。想想好萊塢明星。模特費是韓國的數十倍,但他們每次乘坐飛機,從來沒有聽說過讓機場癱瘓的消息。如果藝人事先預告後出現在上下班人潮擁擠的地鐵新道林站站臺會怎麼樣呢?更何況,如果已經接到了時尚品牌的“暗廣告”呢。機場時裝秀是在“與粉絲溝通”的美名下搶奪公共空間的行爲,僅此而已。

有關當局的舉措只是流於形式。仁川國際機場公社去年曾提出設置“藝人專用出入口”,但因被指“特權待遇”引發爭議,在實行前一天被取消。在上個月的相關機構會議上,又提出了“事先提交機場使用計劃書”等方案,但也只是權宜之計。真正應該做的,是阻止妨礙通行和擅自拍攝,但相關法案在國會沉睡了一年多時間。

海外則不是這樣。要想在英國倫敦希思羅機場拍攝,必須事先得到許可。爲了以防萬一,還要購買1000萬英鎊(約190億韓元)規模的保險。如果違反該規定,有可能因違反條例而遭驅逐。美國部分機場運營收費VIP航站樓。明星們會自己決定掏錢利用這裏。最重要的是,海外明星們不會公開他們的行蹤。不把機場當作宣傳舞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很難期待演藝界能夠自重。因爲畸形的收益模式已經根深蒂固。那麼,機場和警方有必要制定明確的標準,如果違反,就果斷地進行制裁。直接制裁警衛企業的“外包”演藝企劃公司也是一種方法。限制經常造成不便的企劃公司使用機場會怎麼樣呢?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輕易想辦機場時裝秀。只有當“越界就要付出代價”的信號不斷積累,才能讓“與粉絲見面應在機場以外的場所”這一常識重新迴歸。機場是大家的通道,不是某個人的走秀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