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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內亂嫌疑審判,會成爲“大選黑洞”嗎?

尹錫悅內亂嫌疑審判,會成爲“大選黑洞”嗎?

Posted April. 22, 2025 08:20   

Updated April. 22, 2025 08:20


筆者聽說過,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在12月3日緊急戒嚴相關人士中頭一個因涉嫌內亂而被起訴時,試圖主張《刑法》上的“不能未遂”。不能未遂,類似以爲白色粉末是毒藥而喂人吃下,事實上因爲是白糖而沒有死亡一樣,是因執行的手段或對象的錯誤而未導致結果的情況。其宗旨是,雖然宣佈戒嚴,但沒有侵害基本權利的意圖,或者最終沒有發生任何危險。但是,在軍警投入情況都已公開的情況下,這種事後辯解可能難以成立,又豈能當作從未發生過。

然而,尹錫悅前總統方面在彈劾審判時提出了類似的邏輯,聲稱是爲了警告共同民主黨的立法暴走和濫發彈劾,屬於暫時的、和平的、對國民警告性質的呼籲型戒嚴。憲法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宣佈戒嚴後,總統會立即限制國民的基本權利,因此不可能存在警告性呼籲型戒嚴。”判決書說,“妨礙了國會行使要求解除戒嚴權,使佈告令的效力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悉數否定了尹錫悅方面的主張。

在刑事法院照搬已在憲法法院完全失敗的主張不符合常識。至少更換律師或修改部分現有邏輯纔是正常之舉。然而,尹錫悅14日在內亂嫌疑的第一次公審中重複了同樣的主張,稱“不是爲了實施軍政的戒嚴”。他把公訴事實的第一章到最後一章列舉了一遍,口稱“荒謬”“鬧劇”,對後輩檢察官進行了93分鐘的責難。尹錫悅聲稱自己曾分析過全斗煥內亂案的判決,不禁讓人懷疑,他是否正確理解了其中記載的總統權限、戒嚴的條件和程序。

仔細看他在法庭上的陳述就更嚴重了。“我認爲彈劾監查院院長等是不可放過的問題,出於希望國民通過總統擁有的緊急措施權站出來,因此宣佈了戒嚴,出於維持秩序的目的投入了兵力,並在宣佈戒嚴前召開了比任何時候都活躍的國務會議。”這簡直就是他在憲法法院的主張的翻版。如果尹錫悅在第一次審判中如此定調,律師將難以改變方向。

如此一來,看起來尹錫悅不是在講被告的辯護邏輯,而是決意把法庭作爲實現政治目的等的其他手段。他曾經解釋稱,以前某政治人物之所以不能在法庭上放棄敗訴邏輯,是因爲“在承認事實的瞬間,就會失去支持者”。雖然不存在沒有支持者的政治人物,但在法庭上以支持者爲先,也是自尋沒落的道路。

事實上,尹錫悅從未就爲何宣佈戒嚴好好接受過調查機關的調查。他拒絕在公調處調查書上捺印,沒有向法庭提交證據,檢方也只能推測“明太均門”特檢等是其宣佈戒嚴的原因。此次刑事審判可以說是徹底查明戒嚴真相的手段。但是,在刑事法庭上,不能只是被告自說自話,而是要回答法官和檢察官的提問。在法官的指揮下,尹錫悅的發言中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將得到檢驗,一言一詞都將實況轉播。

大選投票日之前,尹錫悅至少還會接受8次審判。作爲提前大選原因的提供者,他每次說出的“不可信的話”,將把他置於大選的中心,同時像黑洞一樣吸掉其他大選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