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將提議《失蹤成人法》,以便在成人失蹤事件中,警方對基因(DNA)進行比對展開調查。此前,本報(參考9月3日刊A1、12版)報道了只有兒童失蹤事件中才能提取和保管DNA的情況和問題。
國會產業通商資源中小風險企業委員會所屬的共同民主黨議員許成武(音)9日表示,警方將於10日代表提議構建可以調查失蹤成年人的舉報體系,並實施相關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失蹤成人法案》和《失蹤兒童法修正案》。與之前的未成年人失蹤事件不同,成人失蹤事件沒有通過DNA比對等警方展開調查的權限,處於法律死角地帶。
據警察廳透露,以今年6月30日為準,國內成人失蹤者共有6809人,他們都是接到警方報案但至今尚未找到的人。其中失蹤時間在10年到20年之間的人有1633名,超過20年的人有1995名。
成人失蹤者調查之所以緩慢,是因為根據現行法律,警方沒有利用失蹤者家屬的DNA尋找失蹤者的法律依據。根據失蹤兒童等的保護及支援相關法律,失蹤者如果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只要家人向調查機關提交DNA,就可以登錄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數據庫,實時進行比較和確認。
許議員提議的《失蹤成人法》規定,警方必須義務性地實行失蹤成人申報體系等失蹤成人相關政策。另外,警察署負責人接到成人失蹤事件的舉報後,必須經過確認程序,在失蹤成人信息系統進行登記。此外,還明示了警方對身份不明的遇難者和失蹤者家屬DNA進行比對的法律權限。許議員表示:“如果不知道家人的生死,活著也會很痛苦”,“應該盡快制定成人失蹤法,迅速搜索和發現失蹤者,最大限度地減少失蹤者家屬的痛苦。”
林載赫記者、李采完記者 chaewani@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