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古入侵高麗時最有價值的繳獲物是人。把年輕健康的男女抓去當奴隸賣。即使和議達成,戰爭結束,也很難找回被抓的人。如果想找到已經賣出去的人,就要付錢給主人。
高麗末期被倭寇綁架的人相當多。鄭夢周以官員們為對象進行了募捐運動,稱這些人被抓走是國家和統治者的責任。這項運動成功了,使相當壹部分高麗人得以回國。但這是非常罕見的事例。
丙子胡亂時,被清軍抓走的人看到政府裝作沒看見,來到位於沈陽的昭顯世子的住處進行了示威。昭顯世子用貿易籌集的資金釋放了他們,並建立了農場,開展了收益事業。他的構想是,用這樣籌集的資金繼續拯救人們。但世子的努力不僅沒有受到褒獎,反而讓人懷疑是不是在培養士兵、覬覦王位。
辛未洋擾時期,有幾名朝鮮士兵被美軍俘虜。還有壹名傷兵接受了美軍軍醫的截肢手術。美軍方面向朝鮮政府提議討論釋放俘虜的問題。政府冷靜地拒絕。依據朝鮮法律,成為俘虜的人被視為投降。投降者要接受死刑。在中國、日本、古代戰爭法大抵則都是這樣的,但當時是19世紀末。我記得上大學時聽到這個故事時非常憤怒。據後來證實,美軍將朝鮮俘虜送走後離開了。朝鮮政府也沒有像說的那樣殺死他們。即便如此,憤怒也難以消除。
從政府對在我國戰爭史上被俘、被抓走的百姓的態度來看,令人無語的時候不止壹次。但是也不能壹味地責怪統治層的愚昧無知。被抓走的自己的親戚也沒辦法。壹半的理由是因為國家貧窮,能力不足。在此次蘇丹內戰中,韓國國民平安歸來。國家的行動不是憑意誌就能做到的。能力的重要性不亞於責任感。從這壹點看,我感到了隔世之感。國際社會仍然是叢林,沒有力量的正義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