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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的不負責任和在野黨的不當之舉,造成史無前例的部長被彈核

執政黨的不負責任和在野黨的不當之舉,造成史無前例的部長被彈核

Posted February. 09, 2023 07:47   

Updated February. 09, 2023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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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黨、正義黨、基本所得黨等3個在野黨提議的行政安全部部長李祥敏彈核案昨天被表決通過。在總投票數293票中,贊成179票,反對109票,無效5票。彈核理由是,作為主管災難安全的部長,未能及時應對梨泰院萬聖節慘案。國務委員部長彈核案的通過,在75年憲政史上尚屬首次。彈核案通過後,李祥敏的部長職務立即被停止。行政安全部進入了次官職務代理體制,壹直要到憲法法院的裁決出來為止。

史無前例的部長彈核事件本身,確實是壹件令人遺憾的事情。此前,朝野政黨為了查明慘案的真相和制定防止再次發生的對策,甚至實施了國政調查,但只是展開了遲冗的政治攻防戰。朝野政黨就收拾方向始終保持平行線。隨著圍繞李祥敏去留問題的心理戰持續不斷,在憲政史上留下了彈核部長的汙點。

行政安全部部長在發生悲劇事件時,應拋開法律責任,從安撫民心的角度出發,承擔政務責任。李祥敏因“不清楚警察和消防人員配置不足是否導致災難”“有模有樣地辭職”等不當發言而陷入了各種爭議。尹錫悅總統口稱“太辛苦了”,反而袒護李祥敏,斷然拒絕了在野黨提出的解除李祥敏部長職務的建議。面對執政黨的強攻,在野3黨以彈核李祥敏針鋒相對。

但是,彈核國務委員不是政治責任,而是追究法律責任的程序。只有在部長執行職務時違反憲法或法律的行為嚴重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彈核。因此,很多人指出,雖然3個在野黨在彈核追訴案中提出了違反憲法第34條第6項(國家災害預防義務)等內容,但很難將其視為違憲或違法的行為。是否因為李祥敏壹系列不負責任的言行不妥當,就能認定是可以采取彈核程序的重大違法行為,還是個疑問。

證明李祥敏違憲、違法事實的檢察官作用的公訴委員應該由國會法制司法委員長擔任,但法司委員長金度邑(音)屬於壹直反對彈核的國民力量黨。金度邑很難履行在野3黨要求的公訴委員的作用。

梨泰院萬聖節慘案發生已經100天,但慘案的余震仍在繼續。圍繞紀念遇難者的追悼場所,遺屬們和首爾市展開了強硬的對峙。在這種情況下,朝野因彈核李祥敏而發生沖突,本身就是令人郁悶的事情。憲法法院為了減少因部長不在位引發的混亂,應盡快就彈核案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