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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流逝的江水

Posted December. 13, 2021 07:40   

Updated December. 13, 2021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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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只知道發展趨勢,而概念橫跨這一趨勢清除了銳利的界限。”―出自德國法律哲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的《法學精神》一書

 法律是解決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糾紛的實用性學問,但法學本身是難以理解的概念學問。政治的概念定義是學問的開始和結束。用概念全副武裝起來的法律家是像刀一樣銳利的人。如果是同一事件,只允許“自己做是談情說愛,別人做也是談情說愛”或“自己做是不倫不類,別人做也是不倫不類”。“自己做就是談情說愛,別人做就是不倫不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不可能存在于法學家的頭腦中。如果不産生效果那就是無效,如果不是有罪的那就是無罪。不是談情說愛就是不倫不類,不是正義就是不義。不能一面愛一面恨。這就是法律存在的理由。這個世界是如此的複雜和模糊,除非有人宣布“這就是正義”,否則我們將寸步難行。但這一點也是法律的界限。因爲人絕不是可以區分善惡、正義和不義的簡單的存在。

 學習法律的過程中終于明白了世間的道理,對此我非常感激,但在某一瞬間改變了想法。法律不是了解世界的工具,而只是支撐的手段。任何東西都不能明確地定義人類的生活。世界是無法精確描述的巨大潮流。

 作爲一名法律專家,我開始理解拉德布魯赫的話。我們只能認知人生的趨勢。但連這個都不容易。我必須集中精力,確保我的方向是正確的。否則會在瞬間被突如其來的潮流衝走。在法庭上觀察了很長時間,在具體的戰鬥中,善不足以抵抗惡。但是在大趨勢上,善是有勝算的。因爲“善”是朝著“大義”前進的。重要的是不斷摸索方向,不要停留。當你失去朝向善與正義的趨勢時,那就是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