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掌握大莊洞最終決定權的是李在明”……正義黨的合理說法

“掌握大莊洞最終決定權的是李在明”……正義黨的合理說法

Posted September. 29, 2021 07:18   

Updated September. 29, 2021 07:18

한국어

正義黨余永國代表前天指出:“大莊洞住宅開發不是公營開發,而是公共參與的民間開發,項目最終決定權在於京畿道知事李在明。”雖然李知事稱之為“國民力量門”,扭轉了局面,但李知事的責任也難以逃脫。在國民力量黨前國會議員郭尚道之子50億韓元退休金問題曝光後,李知事說,“‘火天大有’是國民力量黨以及與其勾結的土建勢力的”,展開了反擊。正義黨敦促對50億韓元問題進行徹底調查後表示:“大莊洞開發特惠疑惑不是從李在明轉移到了國民力量黨,而是從李在明擴大到了國民力量黨。”

此次疑惑首次被報道後,李知事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是檀君以來最大規模的公益回收事業。”他還說,“這個設計是我做的。這樣設計吧。也許以後會吃了就跑,所以不能讓它吃了就跑,”說他曾作過具體的指示。即使先不考慮尚未查明真相的疑惑,也不能否認他製定大框架,沒有設定紅利上限,導致少數民間企業能夠賺取數千萬韓元的責任。正義黨要求他首先向國民道歉,並表示:“不是因為牽涉到不正之風疑惑而敦促(道歉),而是敦促作為該事業的最終決策者道歉。”這也是出於上述原因。

通過媒體采訪,“火天大有”和其相關公司“天下同人”人士之間錯綜復雜的關系正在浮出水面。據說,獲得1000億韓元紅利收益的“天下同人”1號的代表李漢成曾是李知事的親信、前開放國民黨議員李華泳的助理。“天下同人”4號的所有者南旭律師和5號所有者鄭英鶴會計師參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提前購買了大莊地區三分之一的土地。囤積了整塊地皮,如果沒有披著公營開發的外殼,開發事業絕不會如此迅速進行,獲得天文數字的收益。開發事業的中心是前城南城市開發公社企劃本部長柳東奎。據悉他是李知事的老親信。據說,他與通過南旭律師的介紹參與選擇決定大莊洞項目事業者的鄭某律師是同行關系。

如果互相展開“土匪幫”“小偷頭目”等政治攻防戰,不會有助於消除國民的疑惑。李知事是大莊洞開發的最終負責人,因此,為了查明此次事件的真相,表現出更加負責任和積極的姿態,這才是執政黨有力總統候選人應該采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