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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於親執政黨勢力的法官人事安排,還有這樣的巧合嗎?

有利於親執政黨勢力的法官人事安排,還有這樣的巧合嗎?

Posted February. 10, 2021 07:28   

Updated February. 10, 2021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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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法院最近實施的法官人事安排中,不遵守原則的行為受到了批評。在主要案件集中出現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壹個法庭工作2年、工作總時間為3年,這是原則。但是,由於負責“司法行政權濫用疑惑事件”“前法務部長曹國相關事件”等敏感審判的部分法官在超過工作期限的情況下仍然留任,其公正性因此受到了質疑。

法官在特定法院或法庭工作的時間,不是根據法律或規則來規定的。但是按照慣例規定工作時間是不成文的,這是為了順利進行循環人事,提高人事的可預見性。進壹步說,這與保障審判獨立性也有很深的關系。正如憲法中明示的壹樣,“為了根據憲法、法律、良心獨立審判”,法官的人事調整必須按照原則進行。大法院院長金明洙也曾強調:“要通過透明的人事程序和以審判為中心的人事制度來實現的最終目標,最終也在於好的審判。”

但是,在此次人事安排中,因涉嫌濫用司法行政權而被起訴的前法院行政處次長林鐘憲負責的法庭全部留任,審判長和2名陪審法官因此將分別工作6年、5年和4年。負責曹國案件的審判長也留任,工作進入第4年。相反,首爾高等法院刑事部的審判長通常工作2年,但慶南知事金敬洙重審案中宣判有罪的審判長在1年後被更換。因此,有人指出,這很難看作是偶然的巧合。

法院壹些人認為,相比大法院院長金明洙彈劾部長法官林成根相關的謊言事件,此次人事變動對司法部產生的影響更加嚴重。甚至出現了“人事壟斷”的批評。這是法官們切身感受到的問題。在組織社會,“人事就是壹切”的說法並不為過,人事對成員產生的影響很大,法院也不例外。如果人事安排原則被打破,法官們就會看掌握人事權力者的臉色,對按照自己的信念做出判決心存負擔。因此,如果人事安排的公正性受到懷疑,判決的公正性也會受到懷疑。大法院解釋說,如果存在原則上例外的合理理由,就應該讓國民信服,如果是錯誤的人事,就應該立即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