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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符合憲法決定而得到力量的公調處,依然令人不安的中立性

因符合憲法決定而得到力量的公調處,依然令人不安的中立性

Posted January. 29, 2021 07:27   

Updated January. 29, 20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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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法院昨天對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的設置及運營相關法律(簡稱公調處法)下達了符合憲法的判決。 憲法法院認為,設立公調處並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公調處檢察官的拘捕令請求權、對法官和檢察官及高級警官的起訴權等符合憲法。對公調處要求其他調查機關移送正在進行的有關高層公務員事件的違憲審判請求被駁回,具有了法律效力。

 至此,有關公調處相關法律的制定、修改及違憲爭議告壹段落,公調處正式展開活動的條件已經具備。公調處長金鎮旭表示:“將盡快進行提請任命次長、為選拔檢察官而組成人事委員會等後續程序。”調查處調查1號事件也將於近期做出決定。

 但是,人們對調查處的政治中立性、與其他調查機關的合作關系等,仍然存在不安。自法務部長樸範界在人事聽證會上提及把前法務部次官金學義的非法禁止出國疑惑事件移交公調處後,對公調處中立性表示擔憂的聲音進壹步增大。憲法法院法官李恩愛等少數人認為,根據公調處處長的隨意判斷,可能會決定是否把其他機關正在調查的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移交公調處,因此違背了憲法上的合法程序原則,公調處處長及檢察官任命等勢必會受到政治影響,因此違反憲法上的權力分立原則。他們的意見有必要傾聽。

 金鎮旭處長壹直保證,“將只站在國民壹邊,保持政治中立”。組成包括外部專家在內的事件評價委員會,研究開始調查、申請拘捕令等主要過程,金鎮旭的這種構想很有意義。但是,只有中立性得到驗證的委員們參與,才能達到原來的目的。國民正在關註在嚴重的政治矛盾下邁出第壹步的公調處的壹舉壹動。公調處成員要有沈重的使命感,政治圈要放棄對公調處產生影響的想法,公調處才能走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