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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基本法的毒素

Posted April. 23, 2015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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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經濟學者弗裡德裡希‧哈耶克在著述《致命的自負》中寫道:“‘社會’這個單詞是像黃鼠狼一樣的詞匯(weasel word)。”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就像黃鼠狼吸光蛋裡面的精華而只留下光鮮的蛋殼一樣,“社會”這個單詞所修飾的名詞,看起來很完整,但裡面的內容卻是空空如也,不知所蹤。對於政界正在推動立法的“社會經濟基本法”,權赫哲博士批評說,“‘社會’所修飾的經濟已經消失,而由政治來代替,這不過是社會主義統制經濟或官治經濟的復活而已。”

“社會經濟基本法”立法是由新國家党國會代表劉承旼和新政治民主聯合議員申溪輪為代表發起的,其主要內容是政府向社會企業、協同組合和村辦企業等社會經濟組織提供支持,進行培育,還包括設立總統直屬的社會經濟委員會、建立基金等內容。所謂社會經濟,是指以追求合作和聯合等社會價值為目的的經濟活動,但即使在發達國家,對此也並沒有明確的概念。

如果該法得以制定,政府和政界介入市場和個人自由、人為干預資源分配的行為就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地方政府也可以對友好企業給予特惠。車基煥律師對此表示憂慮,他說,“這將導致委員會或研究院、公務員和准公務員數量的增加以及政治人士預算分配影響力的擴大。”人們還擔心,這將加劇組織參與者的道德風險,淪為運動圈維持生計的手段。“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說過,“我最終還是沒有看到那些號稱為了公共善而開展事業的人們做出過什麼好的事情。”

國會代表劉承旼和申溪輪議員關於在將於下個月6日結束的臨時國會上通過法案達成一致,但執政黨內部的批評不可小覷,有批評說,強行通過尚有很多爭議的法案、 “因為我是國會代表,所以這是黨的意見” 的主張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行為。含有很多毒素的法案將對國家經濟帶來極大的危害,這種法案絕對不能使其通過。



權淳闊 評論員 shk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