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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決勝安打’的摩根為什麼不是‘野手選擇’?

7日‘決勝安打’的摩根為什麼不是‘野手選擇’?

Posted April. 09, 201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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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手選擇是否適用於任何情況,對於棒球愛好者們也是不容易解決的問題。國立國語院的標準國語大辭典對於‘野手選擇’這樣闡釋:‘棒球手把棒球投向1壘可使擊球手出局,但因試圖使先行跑壘的人出局結果卻導致擊球者和跑壘球員全部存活的運動’。

7日,韓華隊和LG隊的比賽進行到第11回合下半場末。在雙方打成3比3平1人出局的滿壘中,進入擊球員區的韓華隊員摩根(35歲)成功擊打了LG投手奉重根(35歲)投出的球。是3壘手和遊擊手之間的地滾球。雖然LG隊的遊擊手吳志煥(25歲)抓住球投向了本壘,但結果被判為安全進壘。因為三壘李勇圭(30歲)的腳跑得更快。比賽就此結束。

如果像這樣用文字解釋就會和標準國語大辭典中闡釋的‘野手選擇’的定義非常吻合。因為試圖讓先行跑壘的李勇圭出局卻失敗,而摩根也還在1壘存活。但官方紀錄卻是‘內野安打’,摩根收穫了在韓國出道後的首個安打紀錄。

對此,韓國棒球委員會(KBO)記錄委員長金緹元表示:“遊擊手滑倒的瞬間艱難地抓住了球,再加上摩根是奔跑速度很快的球員。綜合這種情況,即使成功將球傳向1壘區也不能保證讓摩根出局。”基於在模棱兩可的時候記錄應偏向擊球手的原則,因此被記錄成了安打。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遊擊手來說也沒有其他選擇。這是因為,即使把球投向1壘使摩根出局,一旦李勇圭得分,比賽就將結束。



黃圭仁記者 kini@donga.com